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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8-03-06 浏览次数: 30


2018 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倡导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等科学教育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书写教育奋进之笔,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谋划江苏教育现代化 2035 为抓手,以破解难题和补齐短板为重点,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保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平衡充分发展,开启加快教育现代化新征程,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研究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继续举办“习近平教育思想与江苏教育现代化”系列学习座谈会。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发挥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在全省高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究。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培育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举办全省高校宣传部长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2.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双抓双促”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会同省委组织部做好 68 所高校党政集中换届工作和领导班子调整工作。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会。健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制度。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3.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推进高校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研究制订加强全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标准,继续推行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落实“双百双千”领军计划。继续开展最佳党日活动评选表彰工作。创建 100 个中小学“一校一品” 党建文化创新项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双培养”机制,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举办高校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院(系)党政负责人、高校教师(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外中青年高级知识分子、市县教育工委书记等培训班。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从体制机制上堵塞腐败漏洞。市、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和高校党委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自查。强化省级普查,定期通报全省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信访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财务、招生、项目评审、基建和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整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推进省纪委监督意见全面整改,努力实现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发案数量继续下降的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精神,出台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巩固和深化反对“四风”成果。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案双查。

  5.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事关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水平,写好教育奋进之笔,拿出得意之作。深入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修订省教育厅政务公开目录。完善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规范省“12345”热线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6.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高校思政工作和青年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德育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的意见》,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家庭教育、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等工作。深入实施中小学品格提升工程,开展中小学“蒲公英”行动、研学旅行、科技创新、革命传统、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环境保护等教育活动,实施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视导检查。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选表彰江苏省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开展辅导员培训、职业能力竞赛、名师工作室建设。召开首批高校易班共建工作研讨会,向全省推广易班网络思政教育平台。联合团省委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职业学校 “三创”优秀学生。加强教育系统诚信体系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建设有特色、高品位的校园文化。

  7.加强体育艺术实践教育。贯彻落实《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完善体育考试评价标准与办法。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健康教育读本,全面推进小学每天一节体育课制度,开展大学生体质健康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校园足球推进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考核评价。加强艺术教育,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举办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国防教育,研究制订《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实施办法》。

  8.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展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校园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研究制订普通高校卫生机构建设基本标准,开展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承担学校卫生工作改革试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每两周开设不少于 1 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鼓励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在内涵建设项目中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倾斜力度,推荐评选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启动对重点高校、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重点关注管理。加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培训督导,推进持证上岗工作。


三、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9.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研究制订《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深入开展“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完善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机制。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落实《苏南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做好院校设置与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修订江苏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研究制订江苏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组织江苏教育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开展重大专题研究。深入推进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

  10.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深入实施“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体制机制”等 3 项国家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办法》。遴选确定一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加强教育改革督查,确保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11.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江苏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苏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切实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和规范发展。开展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登记与收费改革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并解决民办高校规范办学历史问题。促进民办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推动民办高校提升管理水平。筹备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订独立学院规范验收的标准,启动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

  1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研制并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确保国家关于高考改革的部署要求稳妥落地。公布中考改革方案,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试点。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技能统一考核。研究制订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强化依法治考,实施标准化考点升级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专业化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打造高质量的考试评价智库、教育考试试题库和数据库,确保“平安招考”顺利圆满。

  13.努力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推进高校境外办学工作,出台江苏高校境外办学和境外服务的指导意见。推进江苏校企合作“走出去”信息平台建设。启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研究制订《江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细则》,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实施“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建设工程,出台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验收办法,启动中期考核工作。启动我省高职院校与国外应用型本科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课程改革试点。加强江苏海外孔子学院与课堂的内涵建设,启动中外人文交流示范学校建设,继续推进“锦绣江苏”等人文交流品牌项目。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平台建设,落实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 20+20 合作计划,完善江苏-澳门葡语国家高校合作联盟机制建设。推进江苏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公派留学质量建设。

  1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加强依法行政,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依法治校,遴选确定一批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研制民办高校章程修订的指导意见,推进学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演讲比赛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举办全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法治教师培训班。

  15.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制订《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做好迎接国检的准备工作。制订《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细则》,启动市级督政工作。制订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规划。召开全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会议。继续开展学前教育、语言文字、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等专项督导。完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16.强化责任拓展资源供给。加强教育资源盈缺状况预警工作,特别是资源紧缺的重点学段、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分级预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督促各地编制并落实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继续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面落实“1 万人至少配建 1 所幼儿园”的要求。建立并推进“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镇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公办园为主、非营利性民办园为辅、其他园为补充的多元办园体制。继续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扩大义务教育资源,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与“改薄”步伐,增加学位供给。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与督导评估。做好普通高中布局规划,推动各地科学测算普通高中资源需求,不断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计划。

  17.重点加强中小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注重乡村教师的培养补充和专业发展。继续做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为乡村学校培养本土化优秀新师资。继续实施乡村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培养一支稳定的乡村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努力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18.开展专项治理破解难题。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课外机构办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常态化监测,到 2018 年底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的超大班额现象。启动农村中小学小班化建设。全面落实减负要求,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落实,建立“省对市、市对县、县对校”的四级联动督查机制,对执行不力的市、县、校,进行重点约谈和通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研制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19.改进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重点加强农村优质幼儿园建设,评估认定省优质幼儿园 300 所左右。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试验项目、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启动初中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计划,继续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做好教育部在我省开展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切实落实培训工作覆盖所有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和每所学校骨干教师的要求。启动高品质高中建设工作,继续推动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创新课程基地高峰建设。推动各地各校规范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继续推进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修订《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20.推动特殊教育充分发展。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和具体分布,开展个别化教育,基本实现“一人一案”。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进社区和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全省新建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资源中心 650 所。督促各地制订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办法,提供规范、有效的康教服务。落实特殊教育专任教师配备、财政性生均教育和康复经费下达、资源教室建设、特教津贴发放等系列保障政策。


五、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21.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在主要产业领域成立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进与联想集团、中兴通讯、未来网络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22.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好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认定一批中高职衔接示范专业。继续保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中等职业教育“领航计划”,继续创建与评估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和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建设。依托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评比认定 100 个职业体验中心。遴选一批名师工作室,举办职业学校领军人才研修班。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现代化专业群。推进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五年制高职教学管理,开展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各项大赛,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信息化教学大赛。

  23.创新社会教育服务方式。加大各类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动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放教育资源。继续完善综合性数字化学习平台,拓宽终身学习渠道。加快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的实体建设,探索建立学分认证积累转化制度。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持续推进农民工学历与能力双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探索成立高校老年教育联盟。继续开展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和省教育服务“三农”示范基地的创建。


六、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24.打造江苏高教品牌。积极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各类高校办出特色、提升水平、争创一流。持续实施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等四大专项,着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研究制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双一流”高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相关高校稳步实施建设方案,努力在全国形成示范和标杆效应。实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和高等职业教育卓越计划。加强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水平高职骨干专业、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等项目建设,选聘第二批高职类产业教授。考核验收优势学科二期项目,遴选优势学科三期项目。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组建江苏高校学科联盟。继续做好江苏高校学科进入国内外知名排行榜动态监测工作。

  25.突出高质量发展。强化实践教学,着力增强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服务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以推进新工科建设为突破,优化调整本专科专业结构。扩大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的专业范围。大力推进医教协同,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机制改革。组织品牌专业教学学术周活动,形成若干个品牌专业教学学术中心。继续实施以品牌专业为主体的一流课程和一流教材建设。编制品牌专业二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及资源共建共享。实施“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万人计划”,着力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省级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第四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建立一批高校产业(行业)学院。开展省级“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智慧学工”平台建设。强化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完成首轮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启动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和高职专业评估,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

  26.增强研究生培养能力。开展第六批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召开产业教授签约仪式暨推进会,制订《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做好学位管理工作,对《江苏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2017-2023 年)》立项建设单位进行督查,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优化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设置,强化过程管理、绩效评价、成果共享。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制订《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组建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开展好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省优博优硕论文评选和专业硕士点评估。举办江苏恢复研究生教育 40 周年纪念活动。  

七、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教育贡献度

  27.营造环境激发高校科技创新活力。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扩大高校科研工作自主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改革。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加快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遴选一批部省共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完善高校协同创新体系。修订完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召开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推进会。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全省高校打造集聚创新人才和组织高水平科研的重要载体。开展第一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新建一批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8.提升高校社会服务水平。推动教育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继续开展江苏教育界与产业界对话对接活动。组织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创业“双百”工程,支持高校转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100 项,扶持高校师生创办科技型企业 100 家。开展高校科技人员到基层开展社会服务并与职务晋升、科研评价考核挂钩的试点工作。加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支持力度,遴选建设一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研究项目和研究基地。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宣传推广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军民融合工作。启动高校开放日活动。

  29.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大学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推动高校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逐步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在江苏”系列推介活动,举办“江苏百校联动就业活动”等特色就业专场不少于 1000 场。推进精准服务,发挥大数据作用,持续打造“智慧就业”新业态,确保 2018 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0%、年终总就业率不低于 90%,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

  30.提升语言服务能力。大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遴选第三批省级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举办第二届中小学教师诵写讲能力展示会,继续开展千名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和百名乡村学校校长培训。举办第 21 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国家通用语口语水平试点监测。认定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大力实施推普攻坚,组织实施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开展县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调查。加强视障听障人员语言服务。推出江苏语言文化资源展示平台一期成果。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基地建设,协同推进重大课题研究及成果应用。

  31.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及中职班,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落实《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做好职业教育扶贫工作,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全面推进我省教育助力脱贫致富行动,以省定重点县和重点片区及建档立卡等人口为重点,努力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八、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夯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基础


  32.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贯穿于认知、体验、践行之中。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评选“感动江苏教育人物”,积极选树优秀教师典型。落实国家五部委《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启动江苏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和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完成省级教师培训 12 万人次,其中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 2000 人、高校教师境外研修 350 人。加快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放管服” 改革,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会同人社厅全面下放 35 所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权;会同省人社厅修订中小学职称评审标准,明确导向。规范深化教师资格管理制度改革,组织一年两考和两次认定,扩大定期注册范围。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教师管理,着力破解教师编制短缺和岗位结构不平衡难题。深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五批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2018 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33.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推动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研究建立合理有效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会同省有关部门调整完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政策,继续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深化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修订完善高校优势学科、品牌专业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支持导向。进一步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出台省属高校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举办高校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优先保障普惠性支出,合理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财务预决算审计和省属高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复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教育重大政策落实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强化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

  34.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重点抓好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和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制订和完善各个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健全“全省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就学信息库”。做好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确保“应贷尽贷”。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35.整合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启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引领行动。推动全省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带宽 1000M 以上比例达 40%,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 90%。实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行动,推动 90%以上教师和 75%以上中小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实施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行动,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资源共享机制,提升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教材、网络名师工作室、名校课程、名师课堂教学等资源建设。开展信息化领导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服务保障能力培训。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促进学生信息素养提升。举办“领航杯”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实施“十区百校千课”示范行动,遴选 10 个教育信息化示范区、100 所智慧校园和 1000 个智慧课堂。推进省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教育治理提供数据服务。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36.加强学校基建和后勤管理。推动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省属高校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学校后勤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管理,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建设绿色校园。

  37.守牢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底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危化品安全、电气火灾安全等为重点,从源头上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教育,更新安全教育理念和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反恐维稳措施,深入推进平安示范创建活动。

  38.积极发挥教育评估诊断作用。加快建设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增强教育评估保障和提升教育质量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事业数据统计检查工作。以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监测为统领,建立贯通各级各类教育、省市县三级区域系统完整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构建周期性评价与常态监测相结合、院校评估与专业(认证)评估相衔接的高等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加强教育评估对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的质量诊断和精准指导力度。建立健全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

  39.加强教育新闻宣传。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及时关注教情民意,讲好教师、学生身边的故事,增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多传播江苏教育好声音,引导家长和社会多方面的力量主动成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参与者、支持者。创新拓展网络新媒体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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